各处、部、系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?2018年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内政办字〔2017〕2号)规定,现将我院2018年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募捐标准:
按照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的基本要求,捐出一天的收入。一天的收入是指个人一个月工资总额(含补贴)除以30天。教职工以2018年6月工资条实发数额除以30即为捐款金额。
二、募捐范围:
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。“博爱一日捐”善款将统一交至内蒙古红十字会捐款专用账户。
三、要求:
各部处系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此项活动,以部门为单位将捐款收齐并附明细(含姓名,捐款金额等),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下班前交政治部(科教大厦1206室),联系电话:5279312。活动结束后将通过公安网公布捐款情况。
政治部
2018年7月2日
各处、部、系:
根据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?2018年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的通知》(内政办字〔2017〕2号)规定,现将我院2018年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募捐标准:
按照“博爱一日捐”活动的基本要求,捐出一天的收入。一天的收入是指个人一个月工资总额(含补贴)除以30天。教职工以2018年6月工资条实发数额除以30即为捐款金额。
二、募捐范围:
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。“博爱一日捐”善款将统一交至内蒙古红十字会捐款专用账户。
三、要求:
各部处系要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此项活动,以部门为单位将捐款收齐并附明细(含姓名,捐款金额等),于2018年7月13日上午下班前交政治部(科教大厦1206室),联系电话:5279312。活动结束后将通过公安网公布捐款情况。
政治部
2018年7月2日